這件事有兩方不同的聲音;一個是相挺的立場,認為她是下班時的個人行為,又不是殺人放火,也沒穿軍服自拍,有什麼不可以?

另一方則是說,軍人要有自覺,拍這些東西以後要怎麼帶下屬?

有網友則站在男女平等的立場說:蛙人也只穿三角泳褲啊.怎麼不批??


我覺得--


自由.你要自由,那趕緊換跑道吧.


男女平等.蛙人有穿泳褲擺這些POSE嗎??

 

不少人都看過以色列女兵的性感照,似乎也沒人批評,反而大都持正面評價.


為什麼以色列可以,台灣就不可以?


我想了一下後,覺得可能原因是這樣....


1.一個是藝術,一個是情色.(覺得我過於主觀的請見諒)


2.以色列女兵穿上衣服後是真的能打戰的;女少校的工作單位是飛指部,是很多人心目中的涼爽的上下班單位.

 

今天如果女少校完全掩蓋自己是軍人身份,放上這些裸露照片,我想必不會生出這麼多負面的感慨,反而會有點同情她,因為她不是故意的;但看她在部落格裡有意無意,明示暗示自己的特殊身分....還說要推翻外面對女軍人黑肉底的印象..


我想這句話要請她去基層部隊單位歷練半年後再說比較有說服力.(若是該員確有歷練過,那這句話便請無視.........但我還是覺得如果該員現在正在基層部隊的話會更有力)

 

當我看到這則新聞,我不會同情女少校的自由被剝奪,我只覺得---我們中華民國的國軍,還會有更負面的新聞出來嗎??


都不知為何而戰了還這樣東出一個包,西出一個錯.

 


嘆.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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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米酒媽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